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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档案馆举办第十八期兰台讲堂

发布日期:2023-01-16 15:44    作者:宋妍

近日,天水市档案馆举办第十八期兰台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令16号《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习会上,接收征集科宋妍同志对《办法》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解读,从《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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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是党和国家重要活动及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总结经验、认识规律、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价值、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界定不清、归属流向不够明确、管理要求不尽合理等问题,亟待出台专门办法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管理加以规范。2020年12月12日,国家档案局第16号令公布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机制成为一项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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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讲解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定义的范围、工作原则,档案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和档案馆的职责分工,档案归属流向、管理思路以及归档范围、整理方法、移交接收、利用开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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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办法》,大家增强了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对这些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及时移交,确保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齐全完整,为今后的工作查考提供依据,提升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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