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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档赏析

珍档赏析(一):康熙58年地契

发布日期:2022-03-04 08:57

《珍档赏析》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天水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在天水先后出土发现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档案,记录了天水悠久的历史,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天水市共有市县两级8个综合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1个专业档案馆,至2020年底共保存从清康熙11年(1673年)以来的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等各类档案62.1 万卷、61.2万件,资料6.1万册。

见证历史、教育后人,是各级档案馆教化育人功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档案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挖掘档案中的历史文化信息,讲述档案中的天水历史文化,发挥档案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彰显档案独特的文化价值,让馆藏档案“活”起来。今年,我们在“天水档案信息网”、“天水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推出《珍档赏析》栏目,将天水市档案馆及五县两区档案馆藏的珍贵档案每周一期向社会各界作一介绍,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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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名称:康熙58年地契      收藏单位:天水市档案馆


内容及赏析:天水市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1个全宗32卷。朱大臣、朱大荣土地卖契是其中年代最早的一份,立契时间为康熙58年(1719年),是馆藏珍品档案之一,也是天水市档案馆馆藏最早的纸质档案。卖家(瓮熟里一甲)朱大荣、朱大臣因“钱粮急紧”,将祖上遗田贰拾捌段,情愿卖于本团(保)甲首(伍长)闫中秀为业,卖价康钱壹拾肆千整,应纳粮数及四至俱交待的清清楚楚。为了防止以后房亲“言词争说”,立此为具,永远存照。契约中人为陈年、冯章。同时闫中秀亲房闫中义、闫中记也见证了此事。契约具体订立时间为康熙58年(1719年)七月二十七日。天水市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大多为土地买卖契约,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政法大楼时,从原先的平房椽眼中拆出的,持有者将大部分出让给了省档案馆,在天水市档案馆的努力协调下,省档案馆将其中一部分划归了天水市档案馆。这份地契对研究清代前期天水地区土地买卖状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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