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名称:民国天水县教育会章程
收藏单位:麦积区档案馆
内容赏析:
民国24年(1935年),民国天水县教育会成立,为规范教育会活动,即制定《民国天水县教育会章程》。《民国天水县教育会章程》为石印本,现藏于麦积区档案馆409全宗第三卷,共两份。《章程》共七章34条。第一章为总纲,共7条,确定了教育会名称、明确了教育会以研究教育事项发展地方教育为宗旨、会址,主要研究关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事项等。第二章为会员,共6条,明确了当然会员和特别会员的产生,入会的条件,会费的交纳等。第三章为执行委员之选任及任期,共7条,明确了执行委员的产生、构成、主要职责、任期等。第四章为会议及会期,共5条,明确了执行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会员常年大会、临时会的召集、议题的制定等。第五章为经费,共3条,明确了经费预算、列支范围、会费标准、决算公开等。第六章为附设机构,共3条,确定附设阅报社、平民教育学校、中山俱乐部等机构。第七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了附设机构应通过执行委员会议定,《章程》应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行,《章程》修正事项。
《民国天水县教育会章程》对时民国天水教育会的成立和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当时教育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对凝聚教育工作者力量、研究和谋划以及促进民国时期天水县教育事业发展意义重大,是民国时期天水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