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档案馆
关于2025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财政抽查
复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财政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6】5号文件精神,我馆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梳理2025年度两个项目的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和结果,对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个审核标准要素,对各个绩效评价指标逐一打分核实,并对财政部门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未能全面覆盖总体绩效目标,部分关键工作内容未在指标体系中体现。
2.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细化,未能充分反映项目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3. 自评报告与绩效自评表内容不一致,报告中列出的部分指标未在自评表中同步体现。
二、整改措施
1.“指标未全面覆盖总体绩效目标”问题
整改措施:对照2025年度项目总体绩效目标,逐项梳理各项目标对应的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全面排查缺失指标,按照“应设尽设”原则进行补充,确保绩效指标体系完整覆盖所有总体绩效目标。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2.“部分指标不够细化,未能体现实际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项目实施目的与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并细化各项指标。定量指标须明确计算公式、目标值及数据来源;定性指标须设定明确的分级评价标准(如“好、较好、一般、差”),并增强指标设置的主观性与针对性,确保指标能够真实反映项目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3.“自评报告与绩效自评表内容不一致”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先表后文”编制流程,即先完成绩效自评表填报,再基于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建立科室交叉复核机制,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联合审核,确保自评报告与自评表中的指标名称、数量、指标值、完成值等完全一致,杜绝“两张皮”现象。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馆相关科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学习,重点学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本市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提升指标设定与自评报告撰写能力。
2.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天水市档案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设定、自评表填报、报告审核等环节的责任与流程。
3.强化审核机制:自评材料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后方可上报,避免出现指标遗漏、内容脱节等问题。
特此报告。
天水市档案馆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