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
4、负责全市档案学理论与档案现代化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运用,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档案宣传、档案干部培训。
5、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收集和接收应进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电子、实物等重要档案资料,征集社会散存的珍贵档案资料。
7、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展范围,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和手段,切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8、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全市的工作大局,做好档案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发、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工作查考、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9、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技术保护和安全保管,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档案馆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接收征集科、管理保护科、查阅利用科、编研宣传科、信息技术科。事业编制28名,实有17名,退休12人。机构职能较2018年有变化,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市档案局划入市委办,市档案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天水市档案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458.8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5.42万元,增加20.7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58.87万元,为市档案馆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5.42万元,增加20.79%,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专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0.86万元。经费为需要跨年支付的差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档案馆支出为410.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0.5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47.95万元,增加11.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了档案数字化外包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三)2019年财政拨款结余49.20万元,主要是档案数字化外包专项资金未支付款项及质保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档案馆财政拨款收入45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2万元,增加20.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2万元,增加20.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了档案数字化外包专项资金。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馆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53万元,与上年增加4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1万元,主要用于市档案馆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档案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万元,主要用于市档案馆退休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我馆承办的伏羲节展览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天水市档案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2.29万元,较上年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减少了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206.07万元、奖金1.28万元、退休费8.69万元、奖励金0.03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89.52万元,较上年增加7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今年经费增加了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67万元、印刷费8.43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取暖费4.54万元、差旅费12.59万元、委托业务费73.8万元、劳务费19.26万元、工会经费1.60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57万元、信息网络更新17.43万元、文物核陈列品购置2.84万元。
五、2019年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其中:
1.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单位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0个,共有0人。
2.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0.6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3.2019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4.2019年,我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5.2019年,培训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2.29万元。当年未举办培训办班也未派人参加培训。
6.2019年,会议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1.79万元。当年未举办会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2万元,比上年增加7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工作经费增加,并且新增数字化外包项目专项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档案馆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实际采购1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51.8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车辆已交付公车平台,待公车平台发文后下帐)。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0台(套)。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市档案馆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2019年决算中实行绩效管理的目标项目有3个共计178万元,其中: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123万元,档案管护费40万元,档案数字化15万元,无涉密项目。
天水市档案馆数字化外包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市档案馆数字化外包项目自评得分为76.1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73.08万元,完成预算的59.41%,由于项目资金拨付晚,招标相应已晚,加之前期调研不足,开工后困难重重,字迹辨认困难,导致项目完成滞后,结余资金49.20万元结转下年,
1.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全市馆藏档案、资料等进行了网上输入、挂接。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不够精细导致预算完成偏低。
3.下一步改进措施: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更加精确详实地编制好预算,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4.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结转49.2万元,为项目尾款和质保金。项目总目标:项目结束后确保查档人员能在较为安全、舒适的环境下工作进行网上查阅、打印。我局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不断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档案管护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市档案馆档案管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3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全市馆藏档案、资料等进行保管利用、。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局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不断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档案数字化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全市馆藏档案、资料等进行现代化利用、。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局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不断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一、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