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名称:国务院关于甘肃省撤销天水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
收藏单位:天水市档案馆
内容赏析:
1985年之前,天水地区下辖天水市、天水县、秦安县、武山县、甘谷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徽县、两当九市县。
1985年5月25日,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天水地区改设为天水市的报告》。
1985年7月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甘肃省撤销天水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批准:一、撤销天水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二、天水市升为地级市。撤销天水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天水市。天水市设立秦城、北道区。以原天水市和天水县的中梁等十七个乡的行政区域为秦城区的行政区域,以原天水县的渭南等二十二个乡和北道镇的行政区域为北道区的行政区域。天水市人民政府驻秦城区。三、将原天水地区的五县划归天水市管辖。四、将原天水地区的徽县、两当二县划归陇南地区管辖。
地改市后,天水市辖两区五县;即秦城、北道两区,秦安、清水、张家川、甘谷、武山五县。
该批复作为见证天水历史发展的珍贵档案,现存于天水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