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实行签到制度。实行全员每日四次签到制,办公室每月统计公布,馆领导随时抽查签到出勤情况。
三、严格审批权限。请假一日以内者,科室人员由科长、主任批准,科长、主任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内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者由馆长批准。馆领导请假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
四、履行请假程序。请假和安排休假,均应填写报批请假条和休假通知单,交办公室收存备查。请假一日以内、情况比较紧急者,也可口头请假,批假领导应及时将请批假情况通告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实行出勤考核。在年度考核时,事假天数抵扣未休假天数后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能评优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六、维护工作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谈闲聊天,不高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